2014年5月27日 星期二

電子發票明細資料,三管道找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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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針對消費無法取得消費明細的不便,財政部澄清表示,電子發票的消費明細,正本儲存在雲端,因為明細無紙化,消費品項只是「看不見」,沒有「不見」。


財政部表示,有三種管道可以查詢,包括超商的多媒體事務機(如7-11的ibon機台)、智慧型手機下載App軟體讀電子發票證明聯上的QR code資料,或直接上網至電子發票雲查詢。
財政部也強調,目前消費明細無紙化只限定在部分零售業者實施,且採取「原則不給」,消費者主動要的時候,店家必須給,民眾不必擔心。


為了再向無紙化推進一步,今年開始,電子發票證明聯與消費明細採分開裁切,但證明聯上增加兩個QR Code,以儲存消費資料。


店家不主動列印消費明細政策推出後,對習慣索取紙本發票的民眾,影響較大。


不論是不是無紙發票的支持者,消費明細都不再是必然取得的憑據。想要知道品項對不對、消費價金有沒有錯誤,付款時需盯緊結帳機台,否則結帳後,就得自力救濟設法查詢。


有智慧型手機的民眾,可以利用App讀取電子發票證明聯下方的兩個QR code;沒有智慧機的民眾,即需至超商的多媒體事務機(ibon、Famiport及Life-ET機),或是登入電子發票雲(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查詢。


在財政部的電子發票雲上,消費者可查詢近六個月交易資料;若是持載具在超商的多媒體事務機操作【查詢發票交易】功能,則只能獲取最近六筆交易的消費資料。


財政部指出,縱使不提供消費明細的店家,消費者仍可在結帳時,要求列印明細供保存查詢;另外,有報帳需求的民眾,結帳時表明打營利事業統一編號後,店家即會主動提供交易明細,權益不受影響。


【2014/05/26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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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經濟日報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