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7月5日 星期四

電子發票

記者馬培治/台北報導  04/07/2007

政府出資建構之電子發票整合平台上線剛滿半年,便已有未被納入適用範圍的業者向政府爭取,要求納入電子發票的適用對象。

由網路、電視、型錄與行動購物業者合組的中華無店面零售協會,今(4)日舉辦座談會,出席的電視與型錄購物業者呼籲財政部,儘快修改電子發票現行規定,讓目前在B2C(企業對消費者)領域僅開放線上購物業者採用的電子發票,也能擴充應用範圍至其他類型的零售業。

「政府的腳步實在太慢了,」富邦momo購物台副總陳景怡表示,該公司每個月花費在實體發票列印、寄送等成本高達一百多萬元,但財政部卻仍不願開放網購以外的B2C業者採用電子發票,「希望政府儘快採納業者意見,」她說。

不過財政部賦稅署督導呂應美表示,由於消費者未必懂得如何上網檢視電子發票,目前尚無新增適用業者範圍的具體規劃。

電子發票是財政部自2000年起推動的計劃,目的在於透過將紙本的發票改以電子方式記錄、傳輸,藉以節省企業經營成本,並在去(2006)年底推出共通平 台,統整所有電子發票交易資料,讓使用者只有在需要紙本發票時(如兌獎),才需列印發票。目前財政部針對電子發票使用狀況分為B2B與B2C兩種模式,前 者開放企業自由參加,後者目前則僅限制網路購物業者採用。

財政部主持的電子發票推動小組成員、資策會創新應用服務研究所主任王存致解釋為何B2C電子發票僅有納入網路購物的原因時說,會線上購物的消費者多半已有 電子郵件信箱,能利於電子發票副本的遞送,加上購物資訊皆有電子記錄,可便於稽核管理。至於業者的反映,他表示將彙整意見,轉供主管的財政部賦稅署參考。

不過為了擴張應用範圍,電子發票推動小組亦已與無店面零售協會合擬了數個傳送電子發票的新方案,例如新增手機簡訊、傳真或電話告知發票號碼等方式,解決非網路購物消費者未必有電子郵件信箱接收發票副本的現實狀況,希望政府能儘快更改電子發票作業要點,廣納不同業者。

「我們的技術都已到位,只差法規鬆綁,」陳景怡說,該公司已可在消費者訂貨完成及發票開出後,各發送一封手機簡訊給消費者告知訂單狀況及發票號碼,「我們九成以上的客戶都有手機,利用簡訊遞送電子發票在實務上並不困難,」她說。

學者代表則直接建議推動發票全面電子化。政治大學資訊管理系教授劉文卿說,統一發票的目的在於提供稅收及購物的證明,但他認為,在業者普遍應用IT處理訂 單與帳務的情況下,所有交易都早有電子記錄,他認為,只要業者的系統能和電子發票平台連線,「記錄都在,不應該拘泥在發票存在的形式,」他說。

劉文卿認為,只要消費者能在購物後取得發票號碼,能夠自行上網或透過其他管道查詢到當初的購物記錄即可,「電子發票應該是預設(default)的,」他說。

規定多更難普及

除了針對營業類別訂有限制引發其他業者不滿,財政部收取的高額保證金更讓中小企業對電子發票望而卻步。由於B2C電子發票是在發票有中獎的情況下,業者才 需寄出正本給消費者,財政部為避免業者侵吞中獎發票,對使用電子發票的B2C業者需收取300萬元的保證金,此一規定便讓規模較小的網購業者大喊吃不消, 認為節省的成本還不夠付保證金。

對此,王存致表示,由於統一發票特獎金額僅200萬元,未來不排除建議財政部再調低,讓更多業者能藉電子發票節省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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