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17日 星期四

[勞保費] 打工族也有勞保 勞退金帶著走

【聯合晚報╱記者陳素玲/台北報導】

2010.06.17 02:52 pm

暑期工讀旺季即將來臨,隨著每年投入打工行列的學子愈來愈多,打工族的權益更顯重要。勞保局提醒,無論打工或是兼差,權益與正職勞工一樣,勞保、勞退一樣不能少,若有雇主刻意規避,不為工讀生或兼差員辦理勞保及提繳勞工退休金,是會被處以罰鍰,而且還要負責賠償員工的損失。

勞保局表示,根據規定,只要任職於員工人數5人以上事業單位,無論是工讀生、臨時人員、兼差族還是正職員工,雇主都必須在其到職日辦理參加勞保。其次,只要適用勞基法,無論員工人數多寡,打工時間長短,雇主都必須為其提撥勞退金,以每月薪資不低於6%存入勞工退休金專戶。

勞保局表示,打工族打工時加入勞保,可以確保一旦發生意外,導致傷病、失能或死亡時,都可獲得勞保各項給付,更重要的是,一旦被認定是因公發生意外,更可以「職業災害」向勞保局申請更高額的保險給付。

勞保局表示,雇主為工讀生或兼差人員辦理參加勞保時,必須以每月實際工資申報投保薪資,勞退則至少按每月實際薪資的6%提撥退休金,勞保局會根據雇主提報的薪資依規定調整到適當等級,其中若員工屬部分工時員工 (經雇主輪派定時到工,如一週工作2天,或一天工作2小時等),雇主在辦理加保及提繳勞退時,應該在加保申報表上註明「部分工時」字樣,投保薪資則填寫為一個月實際所可領得的金額。

另有一種是「短期工作人員」,也必須參加勞保及勞退。例如阿文在世貿中心資訊展打工5天,日薪1000元,雇主應在阿文到職當天就幫他加入勞保及提繳勞退,並在離職日申報退保及停繳勞退,其勞保月投保薪資、勞退月提繳工資應以月薪30000元申報,對照勞保投保薪資及勞退提繳工資分級表,勞保局會依規定自動調整為30300元。

勞保局強調,學生在暑期同時兼好幾份工作,若每個任職公司僱用員工都已滿5人以上,則每個雇主都應該為該名學生申報參加勞保,不能只選擇薪水較高的工作加保,如此就可享有周全的保障。至於勞退新制部分,則無論公司僱用多少人,只要是勞基法適用對象,雇主都得提繳退休金到個人退休專戶,學生可以提早累積退休金。

【2010/06/17 聯合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