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2日 星期五

個資法7月擴及無店面零售業,中小型業者吃不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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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黃彥棻 (記者) 2010-03-30

今年7月起,網購和型錄業者都必須受《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的規範,只要擁有客戶資料,就必須向主 管機關申請處理個資的許可執照,新增的成本,將對2萬家中小型業者造成負擔


重 點
● 無店面零售業從今年7月指定適用現行個資法
● 指定適用衍生額外成本,不利中小型無店面零售業
● 力促新版個資法三讀通過才是解決之道

為了遏止網購業者洩露個資而讓網路詐騙有機可乘,政府不等新版個資法的通過,在2月9日就指定無店面零售業者自7月起納入現行《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 的適用範圍。中華無店面零售業協會表示,這對於臺灣2萬多家經營電子商務的中小企業而言將是不小的負擔。

無店面零售業指定適用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
根據行政院公告,經濟部和法務部指定無店面零售業者(包括以網際網路及型錄方式零售商品的公司行號),成為《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條第7款第3目 所規範的非公務機關,並於今年7月1日起適用個資法。

《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自1995年頒佈迄今,主要是規範公務機關以及屬於非公務機關的八大行業,在以電腦處理個人資料時,不得使民眾人格權受侵害, 促進個人資料利用的合理性。 該法指定適用的八大行業,包括了徵信、醫院、學校、電信、金融、證券、保險及大眾傳播等所謂的八大行業。不過,根據該法第三條規定,法務部亦可和事業主管 機關共同決議,透過「指定適用」的方式,再把其他行業也納入個資法的適用範圍。

例如,法務部和經濟部便在2005年1月1日起,指定「不動產仲介經紀業」與「開放電腦網路登錄之就業服務業」(即人力銀行)適用該法;自2005年2月 1日起,則指定「百貨公司業」與「零售式量販業」適用該法。在2009年1月1日起,教育部也指定「文理類補習班除語文類科」適用個資法。

據165防詐騙專線的統計,有許多詐騙事件都肇因於網購、線上購物業者處理客戶資料失當,然而這些產業卻因為不適用於個資法,法律無法從約束,即便業者洩 露了個資,受害民眾也無法以現行個資法求償。

在民間高聲呼籲政府規範網購業者,以遏止個資外洩而導致的詐騙事件,經濟部商業司從2008年就與相關業者開會討論「指定適用」的方式,以規範無店面零售 業者處理個人資料處理的行為準則。直到2009年由法務部報行政院同意後,確定納入適用現行法律。

適用現行個資法,網購業者需登記並取得執照
雖然立法院正在審議的新版《個人資料保護法》,已經不再指定特定適用產業,而是所有行業都得遵循,不過政府為了避免詐騙事件越演越烈,在新法尚未通過前, 就要求無店面零售業者自7月1日起適用個資法,企圖要求相關業者做好個資保護,以杜絕詐騙事件。

不過,依現行個資法的規定,業者必須先跟主管機關登記以取得執照,中華無店面零售業協會秘書長蕭美麗表示,主管機關核准後,業者必須在政府公報及當地報紙 刊登保護細節,且能供人查閱。如果相關的個資完全維護計畫有任何變更,包括業者終止服務,都必須在期限內辦理變更與終止登記。


無店面零售業從今年7月1日起,指定適用現行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作為新版個資法立法通過前的折衷作 為。

博客來行銷與公關Team經理楊雅雯表示,博客來為了因應新版個資法,已經就作業流程和IT系統檢討因應策略,要適用現行個資法並不是問題,比較大的問題 在於申請執照與許可的細節迄今都尚未有進一步的訊息,這對於想要守法的企業而言,有很高的不確定性,徒增企業適法的難度。

經濟部商業司表示,執照申請辦法相關草案預計在3、4月出爐,6月底前會公布申請辦法與流程。業者只要在指定適法日(7月1日)開始後的半年內,完成相關 的執照申請即可。然而,過程中若新版個資法三讀通過,因為新法規定所有行業一體適用,業者就不必再繼續申請執照了。

指定適法徒增無店面零售業者額外營運成本
蕭美麗分析,此次政府指定無店面零售業者適用現行個資法,不只業者的經營成本會增加,行政機關也得負擔因應業者申請執照所衍生的行政程序處理成本。

業者負擔的成本,最直接的是申請執照許可的行政作業成本,以及強化資訊安全的成本,此外,客戶服務與時間的成本也會增加,像是業者為了保護個資,因在物流 配送單上遮罩部分資訊所造成的送貨遲延、配送效率降低,都是業者不得不面臨的額外支出。

蕭美麗認為,立法院應該儘速通過新版個資法,才是解決現行法律問題的根本辦法。幾家無店面零售業者亦認為,儘速促使新版個資法三讀通過,會比貿然指定特定 產業適用現行法律來得有用。

業者亦建議政府訂出一套資安檢視規範供業者自行檢視,不然即便投入許多資源強化內部資安的保護,但這些措施是否已經符合政府的要求,是否可以作為日後舉證 的項目,則是業者最為關切的問題。

電視購物業者ViVa TV表示,該公司已經按照現行個資法及新版個資法草案,做好資料保護措揓,行政院此次的公告對該公司不會造成衝擊。他們的做法像是採用應用程式防火牆,在 個人端電腦也安裝行為監控軟體,而電話行銷及客戶服務部門同仁除了禁止攜帶手機及攝錄影,或任何具拍照功能設備,也沒有紙筆可供抄寫。

蕭美麗表示,大型業者要符合法規遵循問題不大,但中小型業者則需要多一點的時間來學習與適應,建議政府應有配套措施協助中小型業者,以免業者觸法。文⊙黃 彥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