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25日 星期二

營業祕密:企業主和員工須知


來源:http://www.cw.com.tw/article/article.action?id=5063951

▲ 關於營業祕密 企業主和員工須知

給老闆

1. 營業祕密要定義清楚,要在公司內宣導,還得妥善收藏

公司必須先定義哪些智慧財產集資料屬於營業機密,否則員工帶走資料,不算竊取營業祕密。

審理不少營業祕密觸法案件的熊誦梅法官提醒,有時候就算公司在文件蓋上機密章,但被告一質疑,「平常都隨便丟在桌上,公司都無妥善收藏。」案件最後仍可能不成立。





2. 最好每幾年重簽一次保密協定

梁孟松一案,辯護律師曾經質疑當初梁孟松進台積電時,簽的保密協定十多年沒換,中間陞遷、職務變動多次,還能算數嗎?因此企業最好每隔幾年與員工重簽,一來重新界定保密範圍,二來順便宣導。


給員工

1. 走得漂亮

熊誦梅發現,企業只要控告離職員工妨害營業祕密,那個員工投靠的新公司,直接開除他、撇清責任的機會很高。即使最後審判結果是無罪,員工的裡子也輸了。

她因此勸告員工不要留給僱主「挾怨報復」的機會,離職前最好不要帶走任何東西,「最強的員工,是可以空手離開的,這表示你的智慧、經驗都很足夠。」


2. 洩密到中國,最重關十年、罰金無上限

2013年新修的營業祕密法最大特點,就是為了防堵叛將,規定如果「意圖在外國、大陸地區、香港或澳門使用」營業祕密,將面臨最重十年有期徒刑,五千萬以下罰金,而且「若如犯罪行為人所得之利益超過罰金最多額,得於所得利益之二倍至十倍範圍內酌量加重。」也就是說,若犯罪所得為一億元,最高可罰到十億元。


▲關於營業祕密 企業主和員工須知
給老闆
1. 營業祕密要定義清楚,要在公司內宣導,還得妥善收藏
公司必須先定義哪些智慧財產集資料屬於營業機密,否則員工帶走資料,不算竊取營業祕密。
審理不少營業祕密觸法案件的熊誦梅法官提醒,有時候就算公司在文件蓋上機密章,但被告一質疑,「平常都隨便丟在桌上,公司都無妥善收藏。」案件最後仍可能不成立。
2. 最好每幾年重簽一次保密協定
梁孟松一案,辯護律師曾經質疑當初梁孟松進台積電時,簽的保密協定十多年沒換,中間陞遷、職務變動多次,還能算數嗎?因此企業最好每隔幾年與員工重簽,一來重新界定保密範圍,二來順便宣導。
給員工
1. 走得漂亮
熊誦梅發現,企業只要控告離職員工妨害營業祕密,那個員工投靠的新公司,直接開除他、撇清責任的機會很高。即使最後審判結果是無罪,員工的裡子也輸了。
她因此勸告員工不要留給僱主「挾怨報復」的機會,離職前最好不要帶走任何東西,「最強的員工,是可以空手離開的,這表示你的智慧、經驗都很足夠。」
2. 洩密到中國,最重關十年、罰金無上限
2013 年新修的營業祕密法最大特點,就是為了防堵叛將,規定如果「意圖在外國、大陸地區、香港或澳門使用」營業祕密,將面臨最重十年有期徒刑,五千萬以下罰金, 而且「若如犯罪行為人所得之利益超過罰金最多額,得於所得利益之二倍至十倍範圍內酌量加重。」也就是說,若犯罪所得為一億元,最高可罰到十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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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營業祕密 企業主和員工須知
給老闆
1. 營業祕密要定義清楚,要在公司內宣導,還得妥善收藏
公司必須先定義哪些智慧財產集資料屬於營業機密,否則員工帶走資料,不算竊取營業祕密。
審理不少營業祕密觸法案件的熊誦梅法官提醒,有時候就算公司在文件蓋上機密章,但被告一質疑,「平常都隨便丟在桌上,公司都無妥善收藏。」案件最後仍可能不成立。
2. 最好每幾年重簽一次保密協定
梁孟松一案,辯護律師曾經質疑當初梁孟松進台積電時,簽的保密協定十多年沒換,中間陞遷、職務變動多次,還能算數嗎?因此企業最好每隔幾年與員工重簽,一來重新界定保密範圍,二來順便宣導。
給員工
1. 走得漂亮
熊誦梅發現,企業只要控告離職員工妨害營業祕密,那個員工投靠的新公司,直接開除他、撇清責任的機會很高。即使最後審判結果是無罪,員工的裡子也輸了。
她因此勸告員工不要留給僱主「挾怨報復」的機會,離職前最好不要帶走任何東西,「最強的員工,是可以空手離開的,這表示你的智慧、經驗都很足夠。」
2. 洩密到中國,最重關十年、罰金無上限
2013 年新修的營業祕密法最大特點,就是為了防堵叛將,規定如果「意圖在外國、大陸地區、香港或澳門使用」營業祕密,將面臨最重十年有期徒刑,五千萬以下罰金, 而且「若如犯罪行為人所得之利益超過罰金最多額,得於所得利益之二倍至十倍範圍內酌量加重。」也就是說,若犯罪所得為一億元,最高可罰到十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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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老闆
1. 營業祕密要定義清楚,要在公司內宣導,還得妥善收藏
公司必須先定義哪些智慧財產集資料屬於營業機密,否則員工帶走資料,不算竊取營業祕密。
審理不少營業祕密觸法案件的熊誦梅法官提醒,有時候就算公司在文件蓋上機密章,但被告一質疑,「平常都隨便丟在桌上,公司都無妥善收藏。」案件最後仍可能不成立。
2. 最好每幾年重簽一次保密協定
梁孟松一案,辯護律師曾經質疑當初梁孟松進台積電時,簽的保密協定十多年沒換,中間陞遷、職務變動多次,還能算數嗎?因此企業最好每隔幾年與員工重簽,一來重新界定保密範圍,二來順便宣導。
給員工
1. 走得漂亮
熊誦梅發現,企業只要控告離職員工妨害營業祕密,那個員工投靠的新公司,直接開除他、撇清責任的機會很高。即使最後審判結果是無罪,員工的裡子也輸了。
她因此勸告員工不要留給僱主「挾怨報復」的機會,離職前最好不要帶走任何東西,「最強的員工,是可以空手離開的,這表示你的智慧、經驗都很足夠。」
2. 洩密到中國,最重關十年、罰金無上限
2013 年新修的營業祕密法最大特點,就是為了防堵叛將,規定如果「意圖在外國、大陸地區、香港或澳門使用」營業祕密,將面臨最重十年有期徒刑,五千萬以下罰金, 而且「若如犯罪行為人所得之利益超過罰金最多額,得於所得利益之二倍至十倍範圍內酌量加重。」也就是說,若犯罪所得為一億元,最高可罰到十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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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必須先定義哪些智慧財產集資料屬於營業機密,否則員工帶走資料,不算竊取營業祕密。
審理不少營業祕密觸法案件的熊誦梅法官提醒,有時候就算公司在文件蓋上機密章,但被告一質疑,「平常都隨便丟在桌上,公司都無妥善收藏。」案件最後仍可能不成立。
2. 最好每幾年重簽一次保密協定
梁孟松一案,辯護律師曾經質疑當初梁孟松進台積電時,簽的保密協定十多年沒換,中間陞遷、職務變動多次,還能算數嗎?因此企業最好每隔幾年與員工重簽,一來重新界定保密範圍,二來順便宣導。
給員工
1. 走得漂亮
熊誦梅發現,企業只要控告離職員工妨害營業祕密,那個員工投靠的新公司,直接開除他、撇清責任的機會很高。即使最後審判結果是無罪,員工的裡子也輸了。
她因此勸告員工不要留給僱主「挾怨報復」的機會,離職前最好不要帶走任何東西,「最強的員工,是可以空手離開的,這表示你的智慧、經驗都很足夠。」
2. 洩密到中國,最重關十年、罰金無上限
2013 年新修的營業祕密法最大特點,就是為了防堵叛將,規定如果「意圖在外國、大陸地區、香港或澳門使用」營業祕密,將面臨最重十年有期徒刑,五千萬以下罰金, 而且「若如犯罪行為人所得之利益超過罰金最多額,得於所得利益之二倍至十倍範圍內酌量加重。」也就是說,若犯罪所得為一億元,最高可罰到十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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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必須先定義哪些智慧財產集資料屬於營業機密,否則員工帶走資料,不算竊取營業祕密。
審理不少營業祕密觸法案件的熊誦梅法官提醒,有時候就算公司在文件蓋上機密章,但被告一質疑,「平常都隨便丟在桌上,公司都無妥善收藏。」案件最後仍可能不成立。
2. 最好每幾年重簽一次保密協定
梁孟松一案,辯護律師曾經質疑當初梁孟松進台積電時,簽的保密協定十多年沒換,中間陞遷、職務變動多次,還能算數嗎?因此企業最好每隔幾年與員工重簽,一來重新界定保密範圍,二來順便宣導。
給員工
1. 走得漂亮
熊誦梅發現,企業只要控告離職員工妨害營業祕密,那個員工投靠的新公司,直接開除他、撇清責任的機會很高。即使最後審判結果是無罪,員工的裡子也輸了。
她因此勸告員工不要留給僱主「挾怨報復」的機會,離職前最好不要帶走任何東西,「最強的員工,是可以空手離開的,這表示你的智慧、經驗都很足夠。」
2. 洩密到中國,最重關十年、罰金無上限
2013 年新修的營業祕密法最大特點,就是為了防堵叛將,規定如果「意圖在外國、大陸地區、香港或澳門使用」營業祕密,將面臨最重十年有期徒刑,五千萬以下罰金, 而且「若如犯罪行為人所得之利益超過罰金最多額,得於所得利益之二倍至十倍範圍內酌量加重。」也就是說,若犯罪所得為一億元,最高可罰到十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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