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矢板明夫
【今周刊授權,聯合新聞網提要】
由國民黨、民眾黨立法院黨團主推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於5月28日三讀通過,不過朝野的攻防仍餘波盪漾。
日本資深媒體人矢板明夫認為,選民投票選出民意代表,是希望能夠為民眾謀福利、推動社會進步的;沒想到本屆開議才3個多月的立法院,立委竟然自肥修改國會法擴大自己的權力,國民黨立委更一度將提高罷免門檻逕付二讀保障自己的地位,讓他引經據典直呼:「從未見過如此厚顏無恥之人」。
【矢板明夫臉書評論全文】
來台灣四年多,看到了許多不可思議的現象,想跟大家分享一下。比如說,去年有位前總統的公子因涉洗錢、偽證等罪被判刑入獄。立刻就被依法剝奪了高雄市議員的資格。但是幾年前,因內線炒股案入監服刑的某位在野黨資深立委,卻可以「帶職坐牢」。一邊當立委、一邊服刑。
同樣是民意代表,中央和地方的標準卻不一樣,讓人覺得難以理解。後來查了法律,才知道高雄市議員入獄即被解職,是根據「地方制度法」的規定。而立法委員們要遵守的「立法委員行為法」中,卻沒有相關規定。
按道理說,中央民代的權力和責任比地方民代還要大,應該以更嚴格的標準來要求才對。但是,法律是立委們制定的。看來是他們秉持著「死道友、不死貧道」的標準,放寬了對自己的要求。
另外,從日本的標準來看。台灣的政治人物帶職參選是另外一個不可思議的地方。前兩天,日本的參議院議員、台日混血的蓮舫,召開記者會表示要參選今年七月舉行的東京都知事選舉。按照法律規定,當她到東京的選舉委員會登記的同時,她的國會議員資格即喪失。
但是在台灣,我們最近看到了很多市長帶職選總統、立委帶職選市長的亂象。致使選舉期間,市政和立院的運作都受到影響。台灣媒體也經常批評「帶職參選」這件事,但是法律遲遲不能夠修改,恐怕原因之一也是立委們不願意減少自己的特權吧?
這一屆立委,開議才三個多月,辦的第一件大事,竟然又是自肥——修改國會法擴大自己的權力。這兩天又傳出,在野黨打算修改的下一個法律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提高立委的罷免門檻、讓自己的地位能夠更安全。
選民投票選出民意代表,是希望他們能夠為民眾謀福利、推動社會進步的。沒想到有些立委,天天想的是如何擴大自己的權力、保障自己的地位。真是讓人看不下去。
不禁聯想到《三國演義》中諸葛孔明在陣前痛罵王朗的一句話:「我從未見過有如此厚顏無恥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