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10日 星期六

納稅者保護法

http://udn.com/news/story/7314/2160039
2016-12-10 03:13聯合報 記者何孟奎/台北報導

立法院昨天三讀通過《納稅者權利保護法》,賦予納稅者有基本生活費用不受課稅之權利;而新法上路後,扶養親屬越多的申報戶與低所得家庭,也可享有越多的減稅利益。

所謂的基本生活費用,以主計總處每年公佈的「全國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的六成」為標準(二○一五年為新台幣十五萬九千八百九十四元),於每兩年定期檢討。

現 行稅法規定,每一申報戶的免稅額與標準扣除額總額為十七點五萬元,每增扶養一名親屬,僅可列報八萬五千元免稅額。新法上路後,改以每人基本生活費用計算, 也就是扶養親屬越多的申報戶與低所得家庭,即可享有越多的減稅利益,特別是低收入家庭,還可望因免稅額度提高而從應稅變成免稅。財政部官員表示,預估每年 稅損約為十九億左右。

此外,條文也明定,在行政救濟上給予納稅人三層保護。

首先,受調查期間可以委託代理人,也可以找輔佐人陪同;

其次,在 稅務單位設置保護官,可請求協助;

一旦走上法院,在高等和最高行政法院設置稅務專業法庭,由稅務專業法官審理。

條文中明定「本法自公佈後一年實施」,給相 關機關一年的準備期,實施日期應該在明年底或後年初。提案委員之一、民進黨立委王榮璋說:「能夠設立稅務專業法庭,是最令人欣慰的成就。」

司法院原本對設立稅務專業法庭很保留,曾以人力不足為由不支持,但還是通過了。





































納稅者權利保護法草案重點 圖/經濟日報提供

一例一休勞工加班費怎麼領?這張表算給你看

http://udn.com/news/story/9636/2158696
2016-12-09 14:32聯合新聞網 綜合報導
 
 
  勞工加班費4種算法。聯合新聞網整理
立法院6日三讀通過勞基法修正案,包括刪除勞工七天假,讓全國國定假日一致,並將週休二日定為「一例一休」,以及增加資淺勞工的特休假等。這次修法的特點是大幅提高休假時的加班費,根據在不同類型的日子加班,各自有不同的算法。
 
在一般上班日與休息日加班,2小時以內僱主需額外支付原日薪的1/3,3小時以上則加給2/3,以月薪3萬元的勞工而言,若在平常日加班4小時,則可額外領取746元,在休息日上班,則可領2574元。

另外在例假日與國定假日上班,勞工可得加倍日薪,前者還可另外獲得補休一日,上班未滿8小時則以一天計算。月薪三萬的勞工若在這兩種日子上班,當天可得加班費2000元。例假日若沒有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僱主不得使勞工出勤。

這次勞基法修正案也大幅提高老闆不遵守規定的罰鍰,若僱主違反以上勞基法相關規定,例如未達基本薪資、未依規定給予加班費、欠薪等等,罰鍰從原本的2~30萬提高到2~100萬,另外主管機關還可依犯規情節加罰1/2,所以最重可處15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