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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財產權訴訟新制即將在明年7月開始運作,國內外企業摩拳擦掌,想利用新制遏止侵權、甚至視為商戰的重要工具,法務界預期智財訴訟新制啟動後,將進入智財官司的戰國時代。 眾達國際法律事務所律師陳世杰指出,智財訴訟新制實施後,智財官司主要由專業的智財法院法官審理,可以預期審理的速度將會加快,因此,不論是國內企業或是在台跨國企業,都對新制抱持高度興趣,預料新制一開張「會有一堆案子擠進來」。 曾是國內首位智財權法官的陳世杰指出,過去國內企業大都是到歐美等主要市場的法院打智財官司,但是,國內智財訴訟新制上路後,因為在國內打官司比較便宜、而且語言溝通較便利,國內企業會優先選擇在國內打智財官司。 而對在台的跨國企業來說,新制審理速度加快,有必要提起侵權等官司時也更為方便,因此,不少跨國企業都密切注意國內智財訴訟新制的規定及實施時間。 司法院民事廳法官邱瑞祥表示,智財法院特色在於「迅速審理」,以往為了需要耗費數年的官司,現在最快一年半就可以結束。 行政訴訟及懲戒廳法官李維心指出,我國傳統的制度採多軌並行,案件分散在各法院處理,不僅判決見解歧異、處罰標準不一,且時間冗長,由於智財權官司(特別 是半導體等高科技產業),產品的替換周期相當短暫,商機稍縱即逝,若無法有效救濟,將大大打擊國內經濟發展。新制審理速度加快,有助解決這個問題。 雖然我國有了新的智財訴訟新制及智財法院,但陳世杰提醒,新制並不等於在國外打輸官司後還可以回國再提一次,因為各國的司法制度為了不要浪費資源、造成不 同判決結果,基本上同一訴訟或同一事件不可以重覆提訴,如果同時在兩地提訴,一方法院知道他地也正在進行相同訴訟,會直接停止訴訟。不過,如果是不同的訴 訟標的或事由,還是可以重提官司,就看企業如何舉證。 陳世杰指出,實務上並非不能重覆提訴,但端看律師或企業能否主張出不同的權利或標的,完全是技術性的問題,因此,要活用制度來卡對方訴訟,陳世杰建議,可以搶先在台灣提告,讓美國訴訟無法進行,由於國內環境及語言等較為相似熟悉,有利於國內廠商進行訴訟程序。 由於,智財訴訟新制已成為法務及企業界矚目焦點,司法院為求慎重起見,目前正在研擬訴訟審理細則,近期內將會公告徵詢外界意見。 |
2007年12月7日 星期五
智財官司 明年進入戰國時代
智財官司 明年進入戰國時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