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5日 星期三

補充健保費怎算? 利息逾2千就要收

【聯合晚報╱記者黃玉芳/台北報導】


健保局長戴桂英說,二代健保的實施日期將由行政院公告,目前暫訂為明年;擔心民眾及各企業對於保費收取有許多疑慮,健保局將會盡快訂出辦法,展開說明會。

立院昨天通過「全民健康保險法」修正案,二代健保最快將於明年實施,跟民眾最攸關的補充保險費該怎麼收,也成了健保局一大挑戰。

二代健保一般保費的費率將由現行的5.17%下降到4.91%,一口氣下降幅度約5%;要增加財源的補充保險費,一年估計約挹注200億元。戴桂英表示,收「補充保險費真的是挑戰」,因為難以預測民眾、雇主是否會規避保費。

就有民間團體擔心,費基項目之一、超過月投保薪資四個月的獎金,以後若改為加班費、津貼等其他名目發放,就收不到受雇者的補充保險費。戴桂英表示,試算時將年終、三節、績效等獎金都納入,未來訂定施行辦法時,會再評估是否要納入紅利等項目,更為周全。

而在計算股利、利息、執行業務收入等項目時,都有下限規定,也就是如果民眾存款25萬,一年利息約2500元,超過下限2000元的部分,即500元,要計收保費10元 (500x2%)。

但實際下限的數字還會再進一步訂定後公告。計算保費的下限門檻也令健保局頭痛,訂得太低,可能被批「搶錢」,訂得太高,整體收到的保費會減少。

至於另一項租金收入,目前只能鎖定租給公司行號等法人、有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的包租公包租婆;因為補充保費採取就源扣繳,私下出租,沒有申報資料,在健保局的實務作業下有限制。

【2011/01/05 聯合晚報】